真臘風土記 - 第31回 器用

尋常人家,房舎之外,别無桌凳盂桶之類,但作飯則用一瓦釡,作羮則用一瓦罀。就地埋三石為竈。以椰子殻為杓。盛飯用中國瓦盤或銅盤;羮則用樹葉造一小碗,雖盛汁亦不漏。又以茭葉製一小杓,用兜汁入口,用畢則棄之。雖祭祀神佛亦然。又以一錫器或瓦器盛水於傍,用以蘸手。蓋飯只用手拿,其粘於手者,非水不能去也。
飲酒則用鑞器,可盛三四盞許,其名為恰;盛酒則用鑞注子。貧人則用瓦缽子。若府第富室,則一一用銀,至有用金者。國主處多用金為器皿,制度形狀又别。
地下所鋪者,明州之草蓆,或有鋪虎豹麂鹿等皮及藤簟者。近新置矮桌,高尺許。睡只以竹席卧於地。近又用矮床者,往往皆唐人製作也。
夜多蚊子,亦用布罩。國主内中,以銷金縑帛為之,皆舶商所饋也。
稻子不用礱磨,止用杵臼耳。